北京時間4月26日,NBA官方公佈瞭火湖大戰G3的最後兩分鐘裁判報告。報告顯示,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和加時賽最後兩分鐘一共出現兩次漏判,其中一次漏判可能影響比賽結果。火箭本該不打加時贏球?

第一次漏判發生在距離第四節結束還有25.5秒。當時斯馬特獲得三次罰球機會,三罰三中。裁判報告指出,斯馬特第三罰時提前進線,這是一次漏吹的罰球違例。他的這一進球本該無效,也就是說,火箭原本可以在這一次罰球後領先4分,而不是3分。


第二次漏判發生在距離加時賽結束還有1分29秒。裁判報告指出,詹姆斯在與火箭球員拼搶時拿到球,但這時他的腳已經出界,裁判沒有響哨。雖然這一球理論上是湖人獲利,但詹姆斯救球回來,火箭又得到球權。這一漏判的影響,對比賽來說沒有上一次那麼明顯。


火箭輸球冤不冤?大傢可能有不同的觀點。畢竟,火箭這場本該拿下勝利,但比賽末段,出現瞭令人匪夷所思的一連串失誤。
常規時間最後30秒,當時火箭手握6分領先優勢。近29年來,聯盟僅有兩支球隊在常規時間末段領先6分及以上的情況下輸掉季後賽,火箭不幸成為其中之一,另一支是2024年的尼克斯。
小賈巴裡-史密斯的低級失誤拉開崩盤序幕,無故失誤將球拱手送給斯馬特;短短數秒後,泰特離譜犯規,送上斯馬特三分罰球機會,後者三罰全中。
暫停過後,謝潑德後場接發球,沒有第一時間傳到隊友手中,反而拖沓運球,被詹姆斯搶斷。剩餘13.6秒,詹姆斯命中關鍵三分,將比分扳為101平。豐田中心瞬間從山呼海嘯的歡呼,陷入死寂。

烏度卡透露,隊員臨場擅自改動戰術,沒有執行賽前佈置的最後一攻戰術。常規時間僅剩1.7秒,申京倉促勾手投籃三不沾,錯失絕殺。加時賽,火箭崩盤,最終輸球。